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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省级储备粮业务培训班在大连举办

发布时间:2018-12-25 15:44:22 信息来源: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 字体大小: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粮食安全观的重要思想,切实落实省委巡视组对省粮食发展集团党委反馈的巡视整改意见,确保我省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存储安全,12月19日至20日,由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承办,省粮食行业协会协办的辽宁省省级储备粮业务培训班在大连举办。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粮食购销、国家库存大检查、省储粮轮换、质量检验、智能化管理等。省粮食发展集团及所属企业负责储备粮业务的人员,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总经理、质量、仓储、财务等业务负责同志共计216人参加了培训。省粮食和储备局相关领导出席了本次培训,本次培训由省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崔国华同志主持。 


培训会上,来自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粮食行业协会的专家分别为学员解读了国家和省政府的秋粮收购政策并结合实际列举了我省秋粮收购的特点;解读了我国政策性粮食大清查相关政策并分享了涉及粮食安全的实际案例;解读了玉米、大米等11项粮食国家标准,储备粮轮换业务管理流程、规范和国家库存大检查政策;介绍了智能化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智能化软件的应用提出了培训计划。




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魏剑英同志在培训结业仪式上作了讲话。他对目前省级储备粮轮换进度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本次培训的成效进行了肯定。同时,对各承储企业提出了4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各承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秋粮收购政策,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二是2019年2月起,玉米、大米等国家标准新规将实行,各承储企业要严格执行新的国家粮食标准,增强质量意识,注重粮食质量安全。三是2019年3月的国家大清查主要是对政策性粮食的一次大检阅,各承储企业要做好自查和迎接普查、抽查的准备,严格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圆满完成此次大清查的各项任务。四是各承储企业要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省粮食发展集团党委反馈的巡视意见和集团关于智能化项目管理的要求,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切实推行智能化项目的应用和管理。


 本次培训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课程,进一步提高了集团所属企业和储备粮承储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粮食安全意识,全面系统的掌握省级储备粮管理的科学方法,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存储安全,为各承储企业迎接即将开展的全国粮食库存大检查工作做好政策知识储备。是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意见的有力举措,是深入贯彻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