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9 16:10:53 信息来源: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切实搞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粮办发〔2009〕199号)、《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中粮协〔2010〕1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79号)中省级人民政府“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要求,并扩大其覆盖面和影响范围,决定开展辽宁省第二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
1.辽宁省范围内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粮油加工企业、粮油销售企业及粮油仓储企业,企业性质不限。
2.参评企业是认定单位(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并按照规定缴纳会费。不是会员的企业可先申请入会,成为会员并按要求缴纳会费后也可参加“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
3.已获得中粮协认定的国家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质的相关企业,也需要参加本次评审,以获得省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质。
二、申报时间
辽宁省第二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自行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
三、评审程序
辽宁省第二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评审程序包括:
1.企业自行申报;
2.协会初审;
3.样品检测(指定的质检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抽样并检测);
4.实地考察;
5.专家评审;
6.结果公告;
7.发放证书并授牌。
四、申报类型
本次辽宁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评审范围包括如下三种类型:
1.加工企业
2.销售企业
3.仓储企业
五、申报材料
企业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根据不同的申报类型而不同,具体详见附件。
申报企业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一份,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lnslx2016@163.com),纸质版邮寄至协会。
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