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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8 09:34:48 信息来源: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字体大小:


      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及所属企业简介

      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注册资本4亿元,资产总额56亿元。集团主要根据全省粮食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致力于延长产业链条,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整合资产,构建辽宁省农粮流通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平台、资源整合平台和农产品对外进出口平台,积极打造以粮食经营为核心主业,粮食加工、农产品进出口、金融投资和房地产开发等为辅的业务框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力促多元化发展。集团下辖辽宁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粮油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独立法人单位,在职职工858人。总部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辽宁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为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二级子公司,主要承担省级储备粮管理和有关政策性粮食经营业务。公司直接管理的省级储备粮总规模117.55万吨,分布在全省14个市,48个承储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产总额27.5亿元。办公地址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

      辽宁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为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二级子公司,本部注册资本7249.76万元,资产总额6.44亿元,总仓储能力75万吨,总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年经营量100万吨,年销售收入7亿元。主要承担省级储备粮油承储任务和国家临储粮收储任务,以及开展粮油购销和玉米出口业务。下辖6个直属粮食储备库和1个股份制企业,职工264人,本部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
      辽宁昌图粮食储备库,为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三级子公司,隶属于辽宁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30万元,资产总额2.4亿元,年销售收入5亿元。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仓储能力30万吨,主要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收储任务以及商品粮购销业务。在岗职工42人,粮库位于铁岭市昌图县马仲河镇。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共涉及集团总部、二级公司、三级公司11个岗位,14个名额,具体详见《辽宁省粮发展集团2017年公开招聘职位信息汇总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2.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者须有本科(含)以上文凭, 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4.曾在学校受过纪律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1日至12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6:30;
      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时代广场B座9楼集团组织人事部。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者自行下载《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三),按要求填写完整,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1份。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学信网自行下载)、《学位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cn/学位网自行下载)各1份;⑤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⑥获奖证书、发表文章、代表作品、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筛选,择优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笔试面试程序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程序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之前确定的体检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查
      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重点了解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历资格证书、个人资质、个人资信等情况。
      (六)决定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按照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及下属企业薪酬制度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宜
      1.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集团将通过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招聘程序中的时间安排如发生变化,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2.应聘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应骋者自行处置。 
      3.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 年龄要求、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
      5.本着宁缺毋滥原则,在招聘过程中,如某一岗位应聘者未达到聘用标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组织人事部。
      七、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由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组织人事部组织进行,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不要向任何组织或个人缴纳与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招聘有关的费用。


附件一:《辽宁省粮发展集团2017年公开招聘职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二:《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人员招聘信息表》

      附件三:《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8日